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党员、国家一级演员、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谢芳于2024年12月19日凌晨2时在北京安贞医院逝世,享年89岁。谢芳逝世后,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分别以不同形式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12月21日上午,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慎海雄,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李屹一行,前往谢芳同志家中,代表中央领导同志对其家属表示慰问,对谢芳同志的逝世表示深切悼念。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国内联络部主任谢力,国家电影局常务副局长毛羽,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邓光辉,中国文联办公厅主任周由强,谢芳同志所在单位、中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傅若清,以及中影集团相关负责人陈哲新、冯景旭等同志参加慰问。
12月23日,谢芳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兰厅举行。告别当日,兰厅肃穆,谢芳遗体覆盖中国共产党党旗。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李屹,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国内联络部主任谢力,国家电影局常务副局长毛羽,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邓光辉,中国文联办公厅主任周由强,中宣部离退休干部局局长张宗岭、副局长张继青,中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傅若清,以及中国文联原党组书记赵实,广电总局原副局长童刚等领导、同志一起来到仪式现场,深切缅怀谢芳同志。电影界人士代表及谢芳亲属、生前友好依次鞠躬作别,对谢芳同志逝世表示深切悼念。中央宣传部、中国文联、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影集团、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华夏电影公司、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北京电影家协会、上影集团、长影集团、湖北省文联、湖北省电影家协会等,电影界人士代表及谢芳生前好友敬献花圈挽联,寄托哀思。
谢芳原名谢怀复,1935年11月1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原籍湖南省益阳市。1959年在电影《青春之歌》中扮演林道静。1962年入选新中国“二十二大影星”。1963年调入北京电影制片厂任演员,主演电影《早春二月》。后曾出演《舞台姐妹》《山花》《泪痕》《第二次握手》《李清照》《清水湾,淡水湾》《明姑娘》《侨乡情》等影片。2005年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电影艺术家”荣誉,2016年获“中国文联终身成就电影艺术家”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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