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清明节前夕,中宣部电影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清明、“五一”节日期间电影院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及各电影院线公司、放映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设备机房等部位的检查,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影院安全运行;严格遵循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维护电影院公共秩序和安全,确保电影院各项卫生指标符合标准。
《通知》指出,加强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要联合行业协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大属地电影市场监管力度。各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加强巡场管理,严防盗录盗播;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
《通知》同时要求,切实提升影院服务水平。各电影放映单位要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并严格落实,强化员工岗前培训与在岗轮训,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重点加强放映员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电影院放映技术标准与操作规范;定期对放映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银幕亮度、画面清晰度、声音效果等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为观众提供高品质的视听体验;优化购票、入场、观影、离场全流程服务,主动回应观众合理诉求,提升观众观影满意度。
《通知》还要求,夯实行业各方工作责任。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影院一线,加强指导巡查。各电影院线公司要担负起企业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部署和检查,抓细抓实各项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电影放映单位,确保贯彻执行到位。
(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