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数字建模技术的持续发展,AI演员正逐步进入影视创作实践并引发行业关注。近期,国内公司签约AI数字艺人并推出由其主演的剧集,标志着相关技术开始由探索走向应用;与此同时,海外市场围绕AI演员的争议亦在持续发酵,AI角色进入经纪体系的尝试引发行业组织与从业者的广泛讨论。
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正视AI演员在提升制作效率、拓展表达方式等方面的巨大潜力,思辨AI演员在审美体验、创作机制及行业规范等方面的全新挑战,将AI飞速发展引发的“焦虑”转化成引导行业正向发展的“动能”,成为当前影视行业亟须回应的重要课题。
AI演员为影视创作注入
新的技术动能与产业价值
从产业实践角度观察,AI演员的引入为影视创作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在生产效率与表达方式上释放出巨大的产业潜力。
首先,AI演员在生产环节中实现了明显的降本增效。在替身拍摄、后期补拍及复杂场景制作中,数字角色和AI生成技术可以有效减少重复拍摄与现场调度成本,使制作流程更加灵活可控。在影视剧后期中通过数字替换完成镜头修复,在广告制作中压缩真人拍摄周期,以及在短剧生产中通过AI角色实现快速生成与迭代,均体现出AI在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方面的实际应用价值。
其次,AI演员也推动影视创作向“倍速生产、极速迭代”方向演进。短剧领域的探索尤为明显,部分项目通过固定数字角色实现批量化内容生产,呈现出较强的可复用性。耀客传媒推出AI剧集《秦岭青铜诡事录》,并签约AI演员参与持续创作,也体现出行业在虚拟演员常态化使用方面的进一步尝试。
不但如此,AI演员也在不断拓展影像表达的想象空间。技术突破了传统拍摄的物理限制,使科幻、神话及跨时空叙事中的非现实角色得以更为自由地呈现。通过数字角色建模与AI辅助表演,高难度动作场景和复杂视觉效果可以在更可控的条件下、以更高效的方式完成,从而为创作者提供更具突破性的表达手段,将影视作品的题材疆界拓宽至无限。
此外,AI演员的数字形象正在拓宽影视内容的跨媒介传播空间。虚拟角色不仅服务于影视作品本身,还不断向游戏、虚拟演出及品牌营销延展。数字人已广泛应用于直播、电商与内容平台,通过持续运营形成稳定的用户连接。部分项目还尝试以虚拟角色为核心进行IP开发、虚拟偶像运营,实现影视、互动内容与商业场景的联动。AI演员在增强用户互动体验的同时,也展现出在文化传播与商业转化中的潜力。
技术快速渗透引发创作生态
与伦理层面的多重隐忧
AI演员为影视创作带来效率提升与表达拓展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技术的快速渗透正对创作生态与行业规范产生深层影响。一些在实践中逐渐凸显的问题,已从个案层面延伸至更为普遍的行业现象,亟需进行系统性审视与前瞻性规制。
首先,AI演员的大批量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表演的程式化倾向。基于数据训练生成的表演虽然在形式上趋近真实,但其情感表达往往依赖既有样本的组合与模拟,难以呈现人类演员在具体情境中的细微变化与即时反应。一些AI生成的表演片段被观众评价为“表情僵化”“缺乏情绪递进”,使用数字替身完成的表演也引发了关于“演技真实性”的讨论。可复制的表演模式,可能在无形中削弱观众的代入感与共情体验。
其次,算法驱动的内容生产机制正在强化同质化表达并加速“创作茧房”的形成。在短视频与短剧平台中,基于数据反馈的内容优化逻辑使创作者更倾向于沿用已有的成功模板、顺应观众偏好,进而形成题材、人物设定及叙事结构的趋同。一些AI短剧在角色外形与故事框架上呈现出高度相似的特征,甚至出现“批量生成”“快速复制”的生产模式。算法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向驯化创作,进而窄化审美,压缩原创表达空间。
与此同时,AI演员的广泛应用还带来了日益突出的权属与伦理问题。AI换脸、数字复刻等技术在未经充分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现实演员形象,已在部分短剧与网络内容中引发争议,个别作品因角色形象“撞脸”知名演员而受到质疑。海外市场亦出现类似情况,2025年9月,英国公司打造的AI角色蒂莉·诺伍德宣布签约好莱坞经纪公司,引发行业热议。美国演员工会发表声明提出质疑,演员艾米莉·布朗特等从业者亦公开表达担忧,多家经纪机构明确表示不会参与相关合作。这一现象表明,AI演员在加速进入产业链的过程中,已触及创作伦理与行业规则的敏感边界,在肖像权、表演权及数据使用权等方面,当前仍存在界定不清的问题,亟待引导规范。
从更深层次看,AI演员的普及还可能对影视创作的人文价值产生影响。当表演逐渐被视为可被技术替代的生产环节,演员作为“不可复制的此在”面临被抹除的风险。这种风险并非简单的岗位替代,而是创作逻辑的迁移:从“体验—表达”转向“数据—优化”。一方面,部分制作环节对数字替身的依赖,正在改变传统用工结构;另一方面,过度依赖技术生成内容,也可能使创作从对人类经验与情感的表达,转向对既有数据的再加工。当算法以完播率、情感曲线为训练目标,情感本身被降格为可计算的情绪参数,那些“冗余的”“反效率的”审美时刻将系统性流失。这种“去人化”倾向若缺乏引导,影视艺术或将从“认识世界的窗口”退化为“确认自我的镜面”,可能对影视艺术的正向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探索技术与人文协同共生的
未来实践路径
应对AI演员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关键在于以“人文定锚、制度划界、技术赋能”为原则,在技术发展、人文价值与行业规范之间建立可执行的动态平衡机制,引导其在合理边界内服务于影视创作。
价值导向层面,应将审美判断贯穿于AI影视创作全过程,确立创作者在影视生产中的主体地位,避免技术对内容的同质化塑形。如一些影视项目在使用数字替身或角色复现技术时,通过人工调校表演细节与情绪节奏,以保证最终呈现符合创作意图;也有创作者通过对AI生成内容进行二次加工与风格调整,使技术成果服务于整体表达。此外,需要通过审美引导强化创作者对AI技术的主动把握能力,未来的创作者不但应该了解AI技术,更应主动使用AI技术,更好地影视叙事服务,确保影视作品在情感表达与叙事层面的深度与个性。
制度保障层面,应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真人演员与AI演员共存、共创的良性工作环境。一方面,应通过明确授权机制、收益分配方式及使用范围界定,保障真人演员在数字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与收益权,避免其形象与表演被无序替代;另一方面,应为AI演员的使用建立透明、可追溯的技术与管理规范,使其在既定边界内作为创作工具参与生产;此外,行业机构甚或主管部门应引导、协助真人演员完成AI时代的创作转型与任务升级,既维护从业者权益,又释放技术潜能,从而为多主体参与的创作格局提供安全、稳定的运行基础。
长远发展来看,更应推动人机关系由“替代”走向“协同”,并将其确立为影视行业应对技术变革的基本发展方向。通过流程优化与分工重构,将AI技术嵌入标准化生产体系之中,使AI演员与真人演员在分工清晰、关系稳定的框架中实现良性互动,既使其在技术执行层面发挥优势,同时将关键的创意判断与表达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创作者手中,避免替代逻辑对行业结构的冲击,促进影视行业对AI技术由“可用”走向“善用”。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与会代表委员提出“秉持文艺初心,坚守人民立场”。AI时代下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已经成为新时代的集体呼声。衡量AI演员价值的根本尺度,不应只是“像不像人”的技术问题,更在于能否书写人民、反映现实、回应时代,体现影视创作的“人民性”。
(许蕾,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2025级艺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徐智鹏,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