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黎奥运会首次可以在中国影院里看直播。笔者也抽出时间,前往位于北京的一处中影电影院去体验,选的场次是8月4日兵乓球男单铜牌赛+决赛,影厅选了CINITY LED厅,有260多个座位,LED屏也相当大。之所以选这个影厅,是考虑到LED屏的自发光模式与电视一致,一来可以同居家看电视的经验做个比较,二来影厅为了让观众观看比赛时能获得更舒适、自在甚至热烈的氛围,没有关掉所有照明灯,这和黑暗里看电影的体验大不相同,相对更接近比赛现场空间的光感。这样的做法如果在放映机+银幕的影厅里,照明光源就会干扰投影光源。
现场所见所感,最主要的几点如下:一,由于国球的号召力,该场次几乎满座,这意味着观看者的数量和质量都非常理想。二,观众以中青年为主,少量孩子,老年观众不超过三位,有大约5人左右的外国观众。三,现场氛围热烈,大家兴致勃勃地交谈、评论,大声欢呼、齐喊加油,仿佛呐喊声可以横跨7个时区被中国运动员听到,奏响国歌时全场起立合唱的一幕尤其令人感动。四,观看体验相当不错,主要是因为影厅的设备设施非常棒,观众也很文明,没有国骂。屏摄者虽多,但因为空间本身很亮,大家都很兴奋,所观看对象又非封闭、虚构的艺术,于是不构成令人不适的干扰。五,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在享受了对运动的观赏之后,更确切地说,是充分享受了最新的体育影像技术对运动的呈现效果之后,观众可能会产生新的不满足——这一切是不是还可以更好呢?就笔者而言,这种不满足并非只是针对紧张赛事中不断插入的广告(当然那些广告的数量和质量确实让笔者无可奈何),而是忍不住去想象,假如我们要追求更极致、更身临其境的观看体验,那将会是什么样子的?
显然,这样的观看体验,尽管从传播方式和接受心理上来看,更接近电视文化而非电影,但传统认识里电影和电视的分界,毕竟开始松动了。它前所未有地让观看者意识到,电影和电视的差别,可能并非先天的、绝对的。而同时,无论电影还是电视,还都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在这个想象的未来空间里,电影和电视的分界可能彻底消失,融入更广大的某种存在。
在想象这种存在的具体形态之前,有必要重温法国电影学家安德烈·巴赞早在1946年提出的“完整电影的神话”命题。简单来说,他的这一命题可以概括为四个论断:一,电影其实是很早就存在于人类头脑里的一种东西,只是因为受限于科学技术,它才姗姗来迟;二,这种一直存在于人类头脑里的东西,随着“19世纪的一切机械复现现实的技术”到来和逐渐成熟,终于可以实现“完整的写实主义的神话”和“再现世界原貌的神话”;三,这个神话的核心理想,就是“影像上不再出现艺术家随意处理的痕迹,影像也不再受时间的不可逆性的影响”;四,这个神话尚未完成,“貌似背理的是,一切使电影臻于完美的做法都不过是使电影接近于它的起源。电影确实还没有发明出来呢!”“这是因为,它们都是受时代的想象所制约的。”
就前三个论断来说,我们可以发现,巴赞电影“神话”的观念,实来源于古老的人类文化与艺术,并与现代电影技术相结合。而他的电影思维和想象,最终走向了他所信奉的真实美学,并产生深远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些情况,如数字技术对真实的颠覆、电子游戏对互动体验的强化、互联网对个体经验的连接、自媒体对个体表达行为的刺激……,这些与当代电影密切相关的技术和社会变革,都还没有出现在巴赞的视野里。今天的人们,对电影的想象和期待,也不会把真实作为不可动摇的原点。好在巴赞睿智地指出了上述之第四点,这就为“完整电影的神话”命题续写新章留出了空间。
要思考“未来的电影会是什么样子”这个问题,首先要改变一个汉语用法,以及随之而来的观念和思维习惯。中国人谈起电影,大多数时候,使用的是“影片”Film这个义项,无意识地把电影思维同电影生产的设备、技术、工业、市场、产业等这一整个系统挂钩,同时与电视、视频、电子游戏等行业做了区隔。这种区隔,既表现为社会组织层面的(如电影制片厂和电视台),也表现为各种话语层面的(如电影理论和传播理论)。但如果我们回到电影的本体,其实又会立刻发现,这种区隔与其说是本体论的,不如说是人为的。因为归根到底,电影存在的基础,就是活动影像。而在这一基础上生长出来的文明样态,并不限于电影行业的圈子。巴赞在内的很多法国学人在谈电影时,使用的是法语Cinema——本义正是“活动影像”。这表征着法国文化的习惯,同英语文化圈有着明显差异,后者多用film,多少有把胶片载体看成文学载体一般的无意识,更侧重于“作品”的意味。至于美国文化里常见的Movie或Motion picture,在文化意味上反倒最不讲究这些。
所以,当我们跳出“电影+影片”的观念、接受“影像”的观念,首先产生一个结果,就是可以把电影、电视、网络视频、电子游戏等事物纳入一个更大、更具包容性和互通性的现代体系来理解和把握了。而观念的改变又会逐步、深刻地改变具体的行业形态、运作模式和顶层设计逻辑。在此前提下,我们对未来终极形态的影像,就可以有更大胆、同时更合乎情理的想象。
既然是想象,当然每个人都有权利进行。想象的人越多、把想象表达出来得越多,才可能逐渐形成某种共识,以便业界去实现。当然,也可能出现某些先驱型的实践者,把一己之想象转化为大家都认可且信服的成果。无论哪种方式,都会使得未来影像趋于“完整神话”。
作为一个对技术几乎一无所知的想象者,笔者对未来影像的想象大致如下:一,成熟的裸眼3D技术。这将改变观看影像的单向度,比如我们未来可以在类似体育场馆的空间里360度观看比赛了。二,视角可选择自控或接受推荐的方案。影像的创作者或实景的记录者是推荐方案的供给方,其方案更专业;而对于喜欢掌握主动性的观者,则留有充分的自选余地。三,影像的体积与质感无限接近其对应物,这种对应物既可以来自现实,也可以来自虚构(如恐龙或外星人)。四,做个人化的观者,还是做集体化的观众,也是可选择的。
在这样影像形态中,与今天的叙事电影形态最接近的那一部分,则至少还应包括如下两点:一,仍然强调事先完成的虚构叙事,观者是故事信息的接收者,而非参与者。当然不排除有一定的、但非无限的可选择空间,以便观者选择自己偏好的剧情走向。二,与虚构叙事相匹配的虚拟造像技术,与叙事的题材和类型仍然有关。比如惊悚片和爱情片,观者身临其境的距离和程度仍然会有明显差别。
如果要为这种形态找一种现有的、大众能够理解的描述,笔者能举出的,是J.K.罗琳在其名作《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两个细节。一是“冥想盆”,通过这个魔法器物,观者仿佛全知视角的摄影机,进入一个故事惊心动魄的场景,而又不会影响故事分毫。二是主人公的梦境,在其中,哈利获得了伏地魔的视角和心情(相当于主观视角镜头),去采取行动——这时,他以另一个身份和人格参与并体验了叙事,从而产生莫大的刺激感,但又仍然保持了观者的距离,于是仍然处于相对安全和道德的位置。
笔者承认,只要开始对未来的完整电影进行想象,就等于对当前电影的技术提出了重大挑战,同时等于悬置了技术开发必然需要巨大投入的难题。事实上,这正是“神话”一词的另一重意味所在:不顾现实,不计成本。至于实践,也就等同于人类科技发展史上的试验,总是以成本为代价的。因此,在海阔天空的想象之后,如何选择出好的方向、脚踏实地地去落实,就是科技工作者等一众实干家的任务和使命了。
最后补充说明,无论当下还是未来,影像的多种具体形态与多种功能和目的(信息传播的、娱乐的、艺术及审美的、进而意识形态的、文化的等等),会排列组合形成千变万化的“用法”,这些“用法”又会在实践中经受考验,其中的成功者慢慢积淀下来,成为新的惯例、模式,直到“语法”。力图认并捕捉这“语法”,是电影研究者的任务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