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必须要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尤其是基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法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贴近基层、方便群众诉讼的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巡回宣传。通过院坝法庭、车载法庭等形式,将庭审开到基层,起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积极效果。灵活运用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以案释法、判后答疑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帮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四巡回法庭非常重视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联络工作。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虚心倾听意见建议,真正做到把功夫下在平时,把意见建议采纳到实处。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参与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以下简称四巡)2016年在我的家乡河南省郑州市挂牌成立。自设置以来,遵循司法利民便民的宗旨,生动诠释了干群关系鱼水情。法官干警多次下沉基层,与当地政府、法检两院,以及我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深入群众中间,与群众话家常、做家宴,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干警积极出席党史学习教育“百村千场”普法教育电影放映启动仪式,以“送法进乡村”的实际行动加大基层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党建引领,深入老兵之家,与退伍老兵开展党建活动,将法治与红色教育深度融合,传承红色文化宣传;第四巡回法庭、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共同组织了少年儿童“模拟法庭”走进四巡,让孩子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在人生的重要成长期沐浴法治阳光。
作为一名为农民放映46年电影的农村放映员,我认为,通过放映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电影,更直面高效地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放映法治电影的同时,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实现了“文化惠民+普法惠民”双重结合,既丰富了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也为群众学法创造了新平台,在潜移默化中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传输法律观念和常识,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受欢迎、更具成效。
我深切感受到,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和农村意义尤其重大、提升空间巨大。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注重创新形式、增强实效,可通过组织创作有影响力号召力的影视剧,拍摄更多以法官、检察官为人物原型的电影、微电影,或通过新媒体短视频等传播速度快、传播力度大、传播效果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和传播效能。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如可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尤其针对基层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专项资金,建立专门队伍、奖励创新举措、激发创新活力、形成长效机制,为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打下坚实基础。